尊敬的家长朋友:
您好!根据《国务院放假规定》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,4月5日(星期二)照常上课,放假期间,请家长注意假期安全,全理的安排孩子的生活与学习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带孩子去人口密集的地方。
注:月底幼儿园将进行全园消毒,请家长将幼儿园被子带回洗晒。
谢谢您的配合。
红旗办
2016-4-1